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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19-12-06 08:38 来源: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接待、文书档案和政务公开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编制全局财务预决算工作及对外公开,牵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及开展自评工作;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执法装备购置、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局及局系统简报编辑、信息采集上报、微信及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采访接待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2.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和审核;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城管执法资格认证及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重大及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审核、督办和评议工作;承担局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3.督查科

  负责指挥调度重大城市管理活动,负责监督重大或专项整治活动及局重点业务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大活动及迎检考核的保障工作;负责对上级督办、批示和相关部门移交的城市管理事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单位作风纪律、队伍形象、内务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效能、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投诉和调查处理,调查、纠正和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不当处罚和不作为等行为;负责批示(督办)件和议案、提案、网络投诉件办理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下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及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综治平安、信访维稳、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工作。

  4.市容环境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以及作业规范、质量标准,并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整治、城市周边整治工作;拟定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容貌管理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考核,对各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布点工作;负责对环境卫生处置企业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对县(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考核等工作。

  5.公共秩序管理科

  负责拟定相关工作计划和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相关工作和专项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拟定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市本级城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城市夜景、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指导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灯饰、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

  6.市政工程与园林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有关发展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的维护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照明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城市绿地、公园、道路绿化、绿道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城市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路灯、园林绿化特种作业车辆岗位培训。

  7.人事科

  负责干部队伍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权限内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协助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组织开展定期轮岗培训和继续再教育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的合同、调配、工资福利和管理等工作。指导下属机构做好人事劳资和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派出机构

  1.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简称东侨城市管理分局)

  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承担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直属单位

  1.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局本级立案查处工作,配合两区开展重大活动执法工作和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等。

  2.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

  承担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监察工作。

  3.宁德市园林绿化中心

  承担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4.宁德市环境卫生中心

  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5.宁德市路灯夜景和户外广告中心

  承担路灯、户外广告、灯光夜景等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6.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技术中心

  承担城市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7.宁德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配合主管部门负责“数字城管”平台的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及案件流转结案工作和各类城市管理案件的权限确认、案件受理、考评机制流程及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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