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300-0201-2021-00004
  • 发文字号: 宁城管〔2021〕2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1-03-23
  • 标    题: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城管〔2021〕27号
发布时间:2021-03-23 09:55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东侨大队:

经研究,现将《2021年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2021323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各地创城成果,加强城市综合治理,优化城区街面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各县(市、区)城区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的难点问题,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秩序明显好转,人居环境大为改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主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大力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各地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点景区、动车站、长途汽车站、农贸(集贸)市场、校园等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等。

整治内容:流动摊贩、夜市摊点小吃等占道经营,以及商铺店外店、摊外摊等。重点以下几个方面:

1.清理整治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2.清理整治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

3.清理整治占道作业及堆放物料行为;

4.清理整治人行道空调外机摆放行为;

5.清理整治疏导点外流动商贩、早点摊、夜宵摊、烧烤摊等;

6.清理取缔废品回收站外乱堆乱放、快递驿站随意占道卸货、钢材店外加工、店外洗车、修车等问题;

7.其他违规占道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在强化整治占道经营等行为同时,积极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督促摊贩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结合“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街长制”,加强对责任区域的管理;另一方面要研究解决疏的渠道,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市民群众实际需求基础上,结合各社区实际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合理划定流动摊点等占道经营的时间和场地,规范管理。

(二)强化巡查整治。把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学校周边、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集中区域作为集中整治重点,整合人员、车辆,采取定期巡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大巡查频次,依法查处整治占道经营等违法法规行为。

(三)严格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面落实“721”工作法,优先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措施,辅以行政管理及处罚手段,并在执法活动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避免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发布公告、送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大执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大局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加大执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卫生秩序意识;同时,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各自管辖区内占道、流动摊点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区整治范围内的占道经营问题,特别是重点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强化整治,发现一起整治销号一起,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对背街小巷,要主动与街道、社区对接,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对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既要看问题是否解决落实,防止反弹回潮;又要看是否产生了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形成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由市城市管理局抽派专人组成考核组,对专项行动统筹组织、整治成效和长效机制建立等考核验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缓慢、履职不力的,在全市城市城市管理系统进行通报,并视情形按程序启动问责。

(五)常态化管理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占道经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占道经营行为一直是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也始终是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市容环境整治中必须解决的难点。因此,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整治活动,巩固人居环境,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

(二)强化领导,广泛宣传。级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市容管理方面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做好行政指导、教育引导工作,减少、化解行政争议,弱化执法矛盾。

(三)精心组织,有效推进。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做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制定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活动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定点、定位、定路,每一个网格均要明确两名执法人员负责。执法人员要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在强力推进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及时查处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提升网格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4月1日前报送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科。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中队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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