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300-0401-2023-00008
- 发文字号: 宁城管建议〔2023〕3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5-10
- 标 题: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1272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城管建议〔2023〕3号
答复类别:B类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
第127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郭春、付建珠、兰淑琴、林洪棋、黄银义、章芳孝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宁德中心城区交通环境的建议》建议(第1272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现状,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环境,体现城市文明程度,事关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和出行体验。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随着我市城市扩展,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现有的停车资源逐渐难以满足需求,停车矛盾问题日益突出,导致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问题严重。目前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协助摸底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根据市政府相关安排,2021年我局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摸排全市停车泊位基础数据,共计摸排全市停车泊位117491个,其中路面停车泊位15369个,停车场泊位14412(地面8497、地下5915个),小区停车泊位87710(地面33438个、地下54272个)。
二、整治区间道路违法占道。根据《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
管理条例》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撤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单位为市人民政府委派市城建集团负责,我局负责私设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的整治工作,2022年我局共清除、暂扣违法占用停车位的反光锥1000余个,圆球石墩60余个,地桩70余个,地锁10余个。
三、整治违规设立停车场。根据职能分工,我局负责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及不规范收费行为,2022年,我局共组织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排查共计12次,摸排城市广场、公园、绿地泊位面积38698㎡,泊位754个,未发现新增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
四、做好道路停车标线修复工作。结合中心城区即损即补工作方案及《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我局负责修复市政道路及市政附属设施的修复工作,2022年我局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道路停车标线修复共计1141㎡,图形、字符等标记20余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根据城市管理部门的自身职责,推进落实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做好新建立体停车场规划的审查工作,结合已排查的城区停车泊位数据以及城市发展需求对规划提出合理意见。
二、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整治,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保障执法顺畅,优化交通组织、引导车辆合理停车。
三、持续做好整治区间道路违法占道及违规设立停车场工作,畅通城市交通网络,减轻城市道路停车压力。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领导署名:钟永发
联 系 人:蔡晓晖
联系电话:2567911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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