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300-0401-2023-00018
  • 发文字号: 宁城管建议〔2023〕1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5-18
  • 标    题: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宁城管建议〔2023〕11号
发布时间:2023-05-18 15:57

                      

                       宁城管建议〔202311

                                     答复类别:B类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次会议

1294建议

 

尊敬的钟仕美代表

提出的《关于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三期区间路网路权移交蕉城区城市管理局的建议建议(第1294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加强市政道路路面及路灯养护的管理工作不仅事关城市市容市貌的好坏,事关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体现城市管理水平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局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做好日常养护。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08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已将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三期区间三路、区间四路、区间五路范围内的路灯纳入养护管理范围,委托市城建集团进行养护;蕉城区也将区间三路、区间四路、区间五路纳入我市市政道路养护管理范围,通过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及本级数字城管平台网格化巡查,对发现的城市道路路


面零星损坏的情况进行修补。同时,蕉城区将根据创园补短板的工作部署,对以上三条区间道路进行林荫道改造提升。

二、规范移交接管。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08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8月11日印发《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移交接管工作的通知》(宁城管〔2022〕66号),明确中心城区已建成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移交接管流程和材料。下一步我局将推动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三期区间三路、区间四路、区间五路移交属地政府接管。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领导署名:钟永发

人:蔡晓晖

联系电话:2567911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20235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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