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东侨城市管理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平安办〔2023〕3号)部署,为切实加强城市桥梁和建筑渣土运输治理,建设安全韧性城市,现将《2023年度城市桥梁和建筑渣土运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2023年度城市桥梁和建筑渣土运输
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城市桥梁和建筑渣土运输专项治理,根据市平安办、市道安办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3年度城市桥梁和建筑渣土运输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强化城市桥梁隐患排查、建筑渣土运输综合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道路交通秩序及安全治理好评率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强化城市桥梁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理,持续落实城市桥梁的日常巡查机制和定期检测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市区分级管理,各方责任明确的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体系。确保今年动工的建筑工地实现围挡建设、路口硬化、设置过水池、净车出场、雇佣有资质的建筑渣土运输企业,使用密闭车辆运输等文明施工要求。全面实行建筑渣土运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坚决惩戒违法违规建筑渣土运输从业人员和源头企业,夯实企业规范经营、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加快电动重卡车辆的推广应用,大力营造电动重卡车辆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装盲区报警装置,完成建筑垃圾管控平台建设,实现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的智能化监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城市桥梁隐患排查。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省房屋桥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一桥一档”的录入工作,强化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理。持续落实桥梁的日常巡查机制和定期检测制度。按照城市桥梁养护规范,对现有管养的桥梁进行定期检测,对检测鉴定为D级的病害桥梁,要开展加固改造工作。
(二)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联合整治。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发挥渣土办牵头作用,组织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源头建筑工地、取土点、沙石生产和转运点,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渣土运输源头工地和场所车辆违规带泥出场、建筑渣土运输“滴撒漏”、建筑垃圾乱堆放,严厉打击将建筑渣土委托由无许可准入的企业和个体车辆进行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牵头组织公安交警支队、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建筑渣土运输重点路段,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或密闭不规范、未安装右侧盲区报警装置、建筑渣土运输“滴撒漏”,严厉打击闯灯超速、遮挡号牌、超时超限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消除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格的企业和个体车辆进行建筑渣土运输的现象。
(三)强化建筑渣土运输部门协同。一是建立建筑渣土运输信息“汇总+共享”机制。由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统计在建项目和取土点详细情况清单,每周更新汇总至市渣土办;由公安交警部门利用道路监控设备,掌握职责范围和管辖区域内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动态运行情况,统计市政道路内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总体数量、基本营运路线、时段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情况,每周更新汇总至市渣土办。由道路交通部门掌握职责领域内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动态情况,统计监管范围内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总体数量、基本营运路线、时段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情况,每周更新汇总至市渣土办。由市渣土办负责牵头汇总全市建筑渣土运输工作相关底数信息,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建筑渣土车辆违法、车辆准入许可备案和在建项目等信息。二是建立建筑渣土运输月会议“双挂”管理制度。市渣土办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市建筑渣土车辆管控工作,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车辆和企业,实施挂网公告和挂牌监管(以下称“双挂”):①建筑渣土车辆单车每月累计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处罚3次以上;②违反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规定的,经城市管理部门查实,违章车辆当事人或企业7天之内拒不接受行政处理或一个月之内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③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被实施“双挂”后,违规车辆驾驶员未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或培训未满20学时的;④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所属车辆每月累计有2部车辆被实施“双挂”的;⑤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违反建筑垃圾处置规定,违规出借建筑垃圾准入许可,接受其他车辆、企业挂靠的。⑥建筑工地、取土点、沙石生产或转运点的建设及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渣土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月累计被市渣土办通报问题2次以上的。对被实施“双挂”管理的车辆和企业,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①挂网公告依托市城市管理局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②对被实施“双挂”管理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重点监管,落实每月安全检查,组织违规车辆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需满20学时,发现再次发生建筑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③对被实施“双挂”管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由城市管理部门实施重点监管,约谈企业负责人,落实每月运营情况检查,发现再次发生建筑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④对被实施“双挂”管理的建筑工地、取土点、沙石生产或转运点的建设及生产经营企业,由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依监管职能,实施重点监管,约谈企业负责人,落实每月运营情况检查,发现再次发生建筑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实施监管、处罚。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
(四)强化建筑渣土运输科技赋能
一是加快推动建筑渣土车辆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运行轨迹、运行状态等进行科技监管。二是鼓励引导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右转盲区安全提示辅助设备,切实提升车辆运行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探索推行建筑渣土车辆行业准入牌照管理,试行建筑渣土专用运输车辆安装行业准入牌照,有效防控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桥梁和建筑渣土运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加强协作配合,落实整治措施,认真履职到位,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城市桥梁和建筑渣土运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整顿治理,定期检查。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隐患、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监管盲区和新增违规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本年度工作计划得到推进,年终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要多形式宣传造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信息定期报送。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于4月14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方案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督查科,5月31日、10月31日分别报送组织实施、重点推动阶段工作进展情况,12月10日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重要事项及时报送。市渣土办各成员单位渣土运输联合惩戒相关信息于每周五下班前汇总至市渣土办,各县(市、区)渣土运输联合惩戒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至市渣土办。报送材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统计数据做到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联系人:许馨予(市局督查科),联系电话/传真:2567800,
邮箱:ndcgjdck@126.com;
陈建英(市渣土办),联系电话:2965366,传真:
2965766,邮箱:ndsztbgs@163.com